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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时没有子女,儿媳有权继承公公婆婆的财产吗?

发布者:黄家培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4日|分类:继承 |1721人看过

继承方式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有遗嘱继承、遗赠和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遗赠继承

若公公婆婆有遗嘱或者遗赠,则按照其遗嘱或者遗赠进行继承。在遗嘱的效力问题上,根据我国继承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同形式的遗嘱以经过公证的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法定继承

公公婆婆没有遗嘱或遗赠,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丈夫离世后,儿媳在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后,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

 

主要赡养义务的认定

最高法关于主要赡养义务的认定标准为,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

在实践中,主要是从以下方面看:

1.对老人进行经济上的扶助和抚养;

2.对老人生活上的照料和供养;

3.对老人的赡养是具有长期性、经常性和稳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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