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争议纠纷案调解书精简版
一、案件背景
原告李aa入职涉案公司后,因劳动报酬、经济赔偿、未休年休假工资等产生劳动争议,将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郑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原告诉请判令三被告支付拖欠工资 5101.6 元、经济赔偿金 293486.4 元、未休年休假工资 36800.8 元,并要求关联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由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委托律师常燕瑀代理诉讼,三被告共同委托付律师应诉。
二、处理过程
案件审理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各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放弃庭审裁判流程,以调解方式一次性化解全部劳动纠纷。
三、调解结果
1.郑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前,一次性向李aa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全部款项合计150000 元;
2.款项付清后,李aa与三被告之间就劳动合同关系再无任何争议;
3.李aa自愿放弃本案其他全部诉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 5 元,由李aa自行负担;
5.各方在调解笔录签字盖章,经法院确认后调解协议生效。
四、办案亮点
1.律师介入高效促成诉前调解,大幅缩短维权周期,避免冗长庭审流程;
2.为当事人争取一次性足额回款,以 15 万元调解款落地实质权益,快速化解劳资纠纷;
3.一次性结清所有劳动争议事项,杜绝后续二次诉讼及纠纷隐患;
4.以低成本方式结案,仅承担 5 元案件受理费,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五、办案要点总结
1.本案涉及三家关联公司共同涉诉,主体关系复杂,律师精准梳理用工关联与责任承担逻辑,为维权奠定基础。
2.原告诉求金额较高,通过法院居中调解,合理折中达成 15 万元一次性赔付方案,兼顾当事人权益与结案效率。
3.调解协议明确约定款项付清后双方再无劳动争议,彻底断绝后续复发纠纷、二次诉讼风险。
4.以简易程序审理 + 调解结案模式,省去开庭审理、判决上诉等漫长流程,极大节省时间与维权成本。
5.合理把控诉讼成本,仅承担 5 元案件受理费,以最低成本实现最优维权结果。
常燕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