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委托协议属于标准格式文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印制,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共同填写。该协议的制作要点主要是:
(1)委托人与受委托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姓名与名称。
(2)协议的具体内容
即: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委派哪位律师担任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多少;该委托的生效期限如何确定;对可能发生变更的情形双方采取的态度。最后,由委托人签字,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盖章,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该协议应制作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委托人XX经与XX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XX律师事务所指派XX;律师担任XX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XX的辩护人。
2、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XX向律师事务所加纳委托费用XX元。
3、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定之日起至XXX止。
4、本委托书如需要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方:
X年X月X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1、委托合同是甲方证明乙方有权代替甲方行使甲方的某些权利的合法性合同。
2、合作合同是甲乙双方利益、权利、责任等等的关系证明性合同。
委托合同有授权性质,合作合同是平等性质,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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