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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20万罪量刑标准

作者:刘侃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91次举报


 一、挪用公款20万罪量刑标准

挪用公款20万罪量刑标准

  根据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最新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罪有以下量刑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二、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其侵犯的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其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三、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可以参照《刑法》第384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由于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好几种,所以,每一种行为对应的连标准都有所不同。依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五万元以上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而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社会危害性要大得多,这种情况下,三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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