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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罪立案标准是怎样新

发布者:刘侃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450人看过


一、贿赂罪立案标准是怎样新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贿赂罪立案标准是怎样新

  二、没收取财物构成受贿罪吗

  就目前而言,以非财产性利益的受贿行为屡见不鲜。它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非财产性利益,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中,非财产性利益主要包括:介绍职业、提职晋级、入党入团、调换工作、授予荣誉称号、提供性服务等。

  非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受贿犯罪的对象,理论上有肯定与否定两大观点。但我们认为,非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必须严格依照本法规定。据本条规定,作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财物。当前严格将贿赂限定于财物范围之内,并以此来认定受贿罪,是符合本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的,也是严格执法的需要。因此,我们主张,非财产性利益不能成为受贿犯罪对象。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中对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修改调整,自然受贿罪的量刑也是发生了改变的。而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中,也提高了受贿罪的数额标准,同时对犯罪情节也做出了新的规定。对于多次受贿而没有经过处理的,一般就是累计受贿数额进行处罚。

  三、什么是单位行贿罪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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