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之处:
(一)内容形式不同
1、欠条的内容是多样化的,可能是借款、货款、也可能是担保的债权,或者其他欠款类型,而借条的内容则只有一种,那就是借款。
2、如果是普通的借贷,使用欠条和借条作为债权凭证都是可以的,如果是其他欠款,一定要采用欠条,因为借条中的借款关系很单一,也很简单,只需要证明款项已借出即可,但是欠条的款项,可以用借款、发货单、对账单等等相对应,因此,建议大家不是单纯借款的情况下,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欠条作为债权凭证。
(二)诉讼时效不同
1、借条和欠条中载明还款日期的,从还款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
2、借条和欠条中未载明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自欠条出具次日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借条自借条出具之日起,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注意:这里的时效是就出借人是否主张返还借款而言的,如果在欠条/借条出具后,出借人一直催要并保留最近一次催要证据(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短信等等)的,那么诉讼时效是从最后一次催要的第二日重新计算3/20年。所以,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下,出借人一定要不定期的向借款人催要借款,以确保诉讼时效延续,同时要及时了解借款人财产动向,防止借款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二、借条与欠条相关之处:
(一)关于利息
1、民间借贷中,借条/欠条载明出借利息的,年利率最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按照2021年1月20日公布的数据看,司法保护的年借贷利率的上线是15.4%。
2、如果借条/欠条中没有写明利息,那么视为没有利息,最多只能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这个金额相比约定法律可支持的利息来说就可以忽略不计了,因此,在面临大额借款且周期较长的情况下,要约定好利息,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
注意:2020年8月2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取消了原来“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降低了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线。因此在约定利息时要注意,超出银行同业拆借利率4倍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二)关于管辖
1、在借条、欠条中约定具体法院管辖的,只要约定的管辖法院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视为双方协议约定管辖,该约定管辖法院有效,发生争议时,可按照约定向具体法院起诉。
2、在借条、欠条中没有约定具体法院管辖的,发生争议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