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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非法经营罪在量刑建议下判刑

作者:刑事聂昭洪时间:2026年06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次举报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844个有效辩护案例,2026年度第21个有效辩护案例,非法经营罪第16个有效辩护案例。



朱某某非法经营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检察院量刑建议为7年6个月至8年6个月,法院判决6年3个月,争取到了比量刑建议少判1年3个月以上。

 

朱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2024年11月08日被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祟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朱某某非法经营数额为4.8亿余元,获利480万余元,朱某某不认罪不认罚,祟义县人民检察院当庭的量刑建议为7年6个月至8年6个月,2026年04月30日,崇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6年3个月,和量刑建议相比较,轻判了1年3个月以上。

 

朱某某的辩护人择流刑辩团队聂昭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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