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张X涉嫌犯危险驾驶罪,2019年3月21日被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本团队律师意见:
被告人张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其辩护人提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张X系坦白,且酒精含量不高,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同年4月18日永嘉县法院判处张X拘役1个月15日,缓刑3个月

发布者:刑事聂昭洪 时间:2020年11月28日 21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张X涉嫌犯危险驾驶罪,2019年3月21日被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本团队律师意见:
被告人张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其辩护人提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张X系坦白,且酒精含量不高,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同年4月18日永嘉县法院判处张X拘役1个月15日,缓刑3个月

7年
2次 (优于81.21%的律师)
5次 (优于91.49%的律师)
11468分 (优于95.9%的律师)
一天内
3篇 (优于99.98%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