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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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作者:吴中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9次举报


当劳动者提出仲裁时,存在期待用人单位急迫支付的需要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执行本应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先予执行是为了解决一部分当事人由于生活或生产的迫切需要,在裁决之前采取措施以解燃眉之急。先予执行有一定限制,比如指定的案件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先予执行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不能仲裁委主动适用。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之间纠纷、企业风控等业务。吴中律师为北京专职执业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东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