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返还问题
彩礼是否返还的判断依据是双方是否缔结了婚姻关系,给付彩礼后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若已缔结婚姻关系,除特殊情况外,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因给付材料导致生活困难应当是绝对的生活困难,是指其依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而非给付彩礼前后相差悬殊。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吴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