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刘XX与王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0年07月22日 | 发布者:董菁菁 | 点击:26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原告刘XX与被告王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9日立案。原告刘XX于2019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XX申请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刘XX与被告王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9日立案。原告刘XX于2019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XX申请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刘XX撤诉。
案件受理费1080元,减半收取540元,保全费2745元,合计3285元,由原告刘XX负担。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董菁菁律师 入驻5 近期帮助过:615 积分:1385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董菁菁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董菁菁律师电话(18148236263)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14823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