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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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298人看过


 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则必须到法院起诉。

  双方的离婚协议对婚姻关系的处理是无效的,但对财产及子女的处理可作为一个重要证据法院一般可接纳。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律婚姻而言的,指未办理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人也认为

夫妻关系的男女两性结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第五

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

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

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

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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