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8种罪指的是 犯罪行为 ,而不仅限于8个罪名)
(2)已满 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 专门矫治教育 。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8种罪指的是 犯罪行为 ,而不仅限于8个罪名)
(2)已满 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 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