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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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漏罪的并罚原则和方法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1373人看过

对漏罪的并罚原则和方法是:

1)如果一个或数个漏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则前后罪所判刑之间适用吸收原则进行并罚;

2)如果一个或数个漏罪被判处有期自由刑,前罪也是有期自由刑,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按照"先并后减" 的方式计算刑期。

具体方法:

前罪是一罪的并罚和前罪是数罪时的并罚;

后罪是一罪的并罚和后罪是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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