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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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不适用累犯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298人看过

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适用累犯的规定,因为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从法条分析是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犯罪是已经"实际"执行完毕。

第七十六条相关规定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从法条分析"不再执行"就是没有执行过,既没有"实际"执行。所以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适用累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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