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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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什么情况下签订劳务合同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404人看过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
        但公司普通员工最好签订劳动合同,能受《劳动法》保护,适用最低工资标准、购买保险等,对普通员工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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