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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玲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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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1366人看过
被害人对侵害的一种承诺,这种情况下,加害人是可以免责的。 但在刑法中,被害人承诺仅限于轻伤害以下,如果造成重伤以上的结果,则被害人承诺无效,加害人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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