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登记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 婚姻登记禁止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一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 婚姻登记可以委托代办吗?
答: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4. 婚姻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及手续?
答: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