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女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丈夫赠与第三者的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呢?
1、如果女方选择不离婚,可以把配偶和第三者作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确认丈夫赠与小三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追回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此法条可以看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而且第三者也不是善意取得,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如果女方选择离婚,除了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丈夫过错程度,要求丈夫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外,同时把第三者作为第三人,请求赠与行为无效,追回夫妻财产,要求法院多分给自己夫妻共同财产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女方发现丈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给女性朋友的忠告,当丈夫有外遇离婚时,一定不要协议离婚,要诉诸法院诉讼离婚,把自己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