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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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放贷违法的法律规定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7645人看过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或者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属于非法经营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所以说有钱放贷也不能任性哦。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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