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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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还能要回钱和礼物吗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0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544人看过


      520刚刚过去没多久,在朋友圈以及各种社交媒上各种“撒狗粮”甜的让笔者牙齿也差点化掉。可就在这一大波“撒狗粮”中,在网上却看到这样一篇报道:说的是杭州的徐女士就被前男友俞先生告上了法庭,理由是索要当初谈婚论嫁时送给她的86万元的巨额彩礼。

       徐女士在接到法院的传票后也是满肚子的委屈,说虽然这两年里男饭给他各种买礼物、给自己钱,但恋爱期间自己也对俞先生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时间。徐女士表示男方的外表其实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不仅比自己大11岁,身高方面还比自己矮出5公分。当初在一起就是看中俞先生出手阔绰和大方。俞先生为了讨徐女士欢心,恋爱期间还送了一辆价值40万的汽车给她。可没想到的是下半年两人的感情出了问题,俞先生要求归还汽车,徐女士拒绝后。俞先生一气之下将其告上了法庭并且要求恋爱期间所有送出去的礼物总计86万余元。最后法院一审宣判俞先生胜诉,但徐女士表示并不接受判决上诉。

     俞先生的做法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任何毛病。徐女士虽然在两年期间付出了时间和青春,即是上诉胜利那逝去的青春也再也无法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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