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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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260人看过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主要看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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