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 执业资质:1130120**********

  •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法院怎样判定无力偿还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2405人看过

法院怎样判定无力偿还

  法院判定无力偿还需要综合下列因素:

  1.经过调查,无存款,无多的房子,无有价证卷等。

  2.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依然无法完全清偿,法院的执行部门会依法调查债务人财务状况,包括其个人名下合法财产数量,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等等。

  3.确定债务人或者义务人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如必要生活费等财产属于不可执行财产),则可以确定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进而可以认定其无能力执行偿还义务。

  当然,就算法院认定后,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可执行财产时,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主张继续执行。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