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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3日|分类:人身损害 |928人看过

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下列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请求停止侵害是指在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正在进行时,受害人有权要救济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制止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进行。

  2.恢复名誉(荣誉)。一般说来,以何种方式侵害他人名誉,就应以同种方式为受害人恢复名誉;在多大的范围内侵害他人名誉,应在该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3.赔偿损失。侵害他人名誉权,可能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财产损失可以是既有财产的损失,也可以是可得利益的损失。精神损失只在侵害自然人名誉权时才会产生,侵害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誉都不存在精神损害问题。

  4.赔礼道歉。即不法行为人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以求得受害人的谅解。赔礼道歉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面道歉,也可以采用书面道歉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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