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 执业资质:1130120**********

  •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捡到别人遗失物品不归还会怎样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456人看过

捡到别人遗失物品不归还会怎样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如果失主要求还而拒还,且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可以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