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质量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包括哪些
产品质量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依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在法律适用上应优先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法在规定产品责任的同时,也允许生产者、销售者通过一定的抗辩事由以获免责。
其中,生产者的免责条件,为其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而销售者的免责条件,是其能够证明产品缺陷并非出于自己的过错,且能够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产品质量违约责任适用民法典的一般归责原则,其免责范围比产品质量侵权责任要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