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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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买卖成立的条件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233人看过

样品买卖成立的条件

  样品买卖成立的条件如下:

  1.样品在订立合同时已存在。样品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凭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证明,故如果缔约时,并无样品存在,则难以确定双方当事人已就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

  2.表明样品买卖之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或写明“凭样品买卖”等表明样品买卖的意思。如果仅有当事人向买受人提示样品的事实,但当事人却未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表明样品买卖的意思,则双方不能成立凭样品买卖。

  3.当事人一方于缔约时(前)提示样品。多数学者认为,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出卖人于履行前向买受人提供样品的,不属于样品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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