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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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哪个严重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8日|分类:房产纠纷 |6998人看过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哪个严重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1.期限不同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

  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律师。

  3.执行地点不同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

  4.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5.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

  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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