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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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401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有: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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