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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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地能是多个地方吗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640人看过

        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多个地方。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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