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小伙在柬埔寨被网络诈骗团伙抽血7次至病危”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事件概况:2021年5月,90后小李在某网站上,看到一家广西的夜总会,正以5000多薪资招保安,于是欣然前去面试。没成想小李刚到广西就被绑架、拐卖到了柬埔寨,期间被三次转手,最终竟成了“人型血袋”。半年多来,小李经历了七次大抽血,每隔45天左右,他就要被强迫抽走1500毫升血液。
针对这个现象,结合背后的三个法律话题,本律师相应做答:
话题1:犯罪分子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处罚?
(1)涉嫌非法拘禁罪
本案中,江苏小伙小李因轻信同城网上的虚假招工广告,被犯罪团伙胁迫偷渡至柬,后遭柬西哈努克港中国城内网赌电诈团伙非法拘禁。
犯罪分子采取了非法拘禁被害人的方式,该行为剥夺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
本案中,江苏小伙小李被三次转手,被强迫抽血七次。
犯罪分子通过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强迫小李抽血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如对他人造成伤害,轻伤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话题2:作为求职平台的网站,在此次事件中将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在于其是否完成了对相关信息发布主体及信息真伪的审查义务。
就目前的新闻中获悉平台未对相关的招聘信息发布者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亦未对相关的信息的真伪进行严格的辨识,同时平台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也未进行严格的实名制。
如果上述情况属实,平台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要依照案件具体事实和具体证据来确定。
话题3:若是在招聘网站遇到此类情况,应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首先,求职者不可轻信高薪招聘的虚假广告,谨慎选择求职公司,核实求职公司的资质。
其次,如在招聘网站上发现虚假广告,第一时间联系招聘网站举报投诉,同时报警处理。
再次,如在求职过程中,出现自己或他人被诈骗、绑架、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务必第一时间报案以便警方能及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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