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主体多次变更合法吗?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转让分为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合同的概括转让三种情况。
(1)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合同当事人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合同当事人的彻底变更,原来的合同当事人退出合同关系,新的第三人进入合同关系。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除遵守合同转让的一般条件和要求外,必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否则无效。

二、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
1、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
2、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
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三、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四)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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