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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乙月律师
执业资质:1330220**********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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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范乙月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485人看过
胎儿不具有继承权,但是遗产在处理的时候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如果胎儿娩出为死体,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法定继承人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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