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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却致小偷死亡,法律是这么判的!

发布者:高建权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518人看过

近六十岁的张师傅去学校接孙女,正好碰到学校保安在抓贼,军人出身的张师傅想都没想就加入了帮忙抓贼的行列,可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被抓住的贼竟然意外身亡了。


那是学校放暑假的日子,家长们都被通知过来开家长会,张师傅也在其中。一名步行进入学校的男子,出校时却骑了一辆电动车,门口的保安意识到男子偷盗了校内的电动车,立即追了出去。

张师傅虽然年近六十,但是曾经的从军经历让他掌握了扎实的擒拿术。彻底制服小偷后,三人一起把小偷的手从后面给绑了起来,并把他带到学校的操场上,等待警察前来。可在这过程中,意外发生了。


张师傅说,当时小偷大喊大叫,说如果不把他放掉,今后不会有好下场。张师傅怕孙女遭到报复,于是拿夹克罩在他头上。

眼看小偷已被制服,抓贼的三人也就各干各的去了。可谁知二十多分钟后,警察赶到学校时却发现,这名偷盗电动车的男子魏某没了呼吸,经过120确认,魏某已经死亡。还在开家长会的张师傅随即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第二天,张师傅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两年后,公安局以张师傅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检察院认为,张先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考虑到被害人魏某对本案的起因存在重大过错,张先生作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当予以支持和鼓励,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害人魏某因长期吸毒,各器官机能及耐受性较常人弱,死亡后果系多种原因所致,可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检察院对张先生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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