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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规定遗嘱中财产变化怎么办

发布者:潘小俐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414人看过

一、继承法规定遗嘱中财产变化怎么办?

遗嘱当中所涉及到的财产发生的变化的话遗嘱人可以撤销原来的遗嘱,再重新订立新的遗嘱,如果还没有来得及建立新的遗嘱就去世了。对于遗嘱中提到的这些遗产,就按照遗嘱进行分割,未提及到的部分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生活当中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亘古不变的,遗产分配方案,也有可能因为现有财产的变化随机的进行调整,况且遗嘱立好了之后,就算是财产没有发生变化,都可以按照个人的意愿,随时随地的重新立遗嘱,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其实也特别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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