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我和我男朋友谈恋爱的时候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我们分手了,他说房子也有他的份,想要回去,是这样吗?
答:你好!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且对方能够证明自己出资了的,很有可能按照同居财产处理,也就是按照你们的出资份额分割。
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婚姻登记,而且买房的时间和登记的时间很接近,我认为你可以主张对方的出资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因为已经完成婚姻登记,所以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微信:13933630606)因专注而专业,因专业而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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