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我在结婚前花60万元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因为想换套住房,于是卖掉了这套房子,并且将卖房子钱中的45万元用来支付新购买的房屋的首付款,其余部分贷款,房子写的我的名字。现在贷款已经还完,我打算离婚,这个房子会怎样分割,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答:你好,因为婚后新购房产的首付款最终来源于你出售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你的名下,所以,该房产应归你所有。但是贷款本息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应该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由你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的数额,会根据房产的价款及利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金额、房屋现值等情况,并且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来确定。更多咨询(微信:13933630606)因专注而专业,因专业而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