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浩律师

  • 执业资质:1350120**********

  • 执业机构: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抵押担保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小议女方在离婚时如何争取抚养权

发布者:柳浩律师|时间:2016年07月04日|分类:离婚 |350人看过

小议女方在离婚时如何争取抚养权

在夫妻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往往是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问题。很多女方因为带孩子没有工作收入,对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存在很多误区。关于女方争取对子女的抚养权,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婚姻法规定,两周对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是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对母亲的依赖性更强,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因此,对于两周岁之内子女,需要向法院提交子女出生证明。

   2、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但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着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可能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因此,能够证明子女生活成长环境的其他证据,要注意收集。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考虑到其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若存在这样的情况,男方具有不良嗜好的相关证据,女方应注意收集。

   6、如果男女双方据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证明女方思想状况的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证人证言,女方应注意收集。

7、10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女方取得抚养权的几率就会大大增长。因此,女方应努力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的主观倾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