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老板来说,甚至是一些大企业老板,实际上对章程这个文件很陌生,所谓的陌生不是说不知道公司里面有这个文件,而是对这个文件的内容以及文件的意义很陌生,其原因无外乎几点:1、工商局“几乎强制”要求使用工商局模板,不是自己草拟的,自己没有映象;2、股东之间发生争议,几乎都是私下解决,股东投资更关注企业而忽视了制度。
但是,很多人,只要到了打官司才发现,公司章程制约了自己,悔之晚矣。
一、章程规定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所有基本问题,主要包括:1公司的名称;2、公司的经营范围;3、股东的权利;4公司的经营地址等等,所有和公司相关的主要内容,均在公司章程登记。
实际上,不是因为老板认为公司该叫什么名字,在那里经营是天然形成的,而是因为公司章程规定了这些内容,法律确定了老板这么做是合法的。
二、至少应当了解的内容
一个老板,或者不是老板,至少一个股东,无法把章程全部了解透(实话说,也没有多少内容),那么至少以下三点需要记住:
1、不要只了解持股比例,至少还要知道自己的分红比例、投票比例。
2、优先购买权,公司增资、其他股东转让,自己可以优先于股东之外的人购买;
3、出资期限,现在我国是认缴制,但是不代表不交,如果完成了实缴务必变更出资形式,否则将来需要承担责任(如对债权人的赔偿)。
三、如果使用章程
1、除了公司法的强制规定,一般情况下,允许股东按照自己的意思制定和修改章程,比如,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这样就可以为股权激励等留下空间。
2、如果公司成立时,地方工商局“强制使用”模板,那么公司股东可以对于章程中没有约定明确的地方,签署《合作协议》或者《投资协议》等进行约定。
3、如果股东发生争议,首先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办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召开股东会,或者起诉法院。
4、公司章程不仅仅针对股东,对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也有约束力,所以如果董监高违法,公司及股东同意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