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光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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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买卖未过户的法律风险分析

发布者:曹光顺律师|时间:2016年11月21日|分类:交通事故 |3644人看过

本文按: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在日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等环节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强。因此,汽车交易也随之频繁起来,除了新车之外,二手车在价格、纳税、保险等方面较新车具有较大优势,因而二手车交易量占据着汽车交易市场的较大比例。但是,随着二手车交易的日益频繁,二手车交易给买卖双方所带来的法律风险也是巨大的,稍有不慎,可能给交易者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基于此,本文拟从买卖双方各自的角度进行法律风险分析,以期为双方避免交易所带来的潜在风险有所帮助。

案例一:

某日,原车主A将其所有的汽车转让给B,双方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A将该车及相关证件交付给B。又于某日,B将该车转让给C,但双方没有签订买卖合同,B将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等证件交付给C。不久,原车主A收到了该车多次违章未处理的信息,A遂找到B要求处理。但B一时也无法找到C及车辆。

案例二:

某日,A从某当铺B处购买一辆被质押车辆,该车为C从银行D按揭贷款购买,车辆登记在C名下。C在未还清银行D贷款的情况下将该车质押给B,在约定期限内,C明确表示无力赎回车辆,同意B处置该车辆。B遂与A签订了“车辆质押转让合同”将该车以一定价格转让给了A。又某日,A驾该车发生交通事故,A向该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相关损失,但保险公司告知A,事故赔偿金只能赔偿给车辆所有人C,如果A要获得保险赔偿,A只能要求C出具委托书委托A收款。之后,A打算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但A去打听才知道,该车已抵押给银行D,原车主已多次逾期未归还银行按揭贷款,一时还办不了过户手续。

为了后面的分析需要,本文对案例二进行简化,不考虑车辆有关质押的法律问题。假设原车主C将其所有的车辆以买卖的形式合法转让给BB也以买卖形式将该车辆合法转让给A,两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

从卖方的角度而言,未办理过户手续,其潜在的法律风险有:

首先,卖方可能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车辆的实际登记人承担了为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原车主一旦将车辆转让出去,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又疏于管理,那么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是很高的。

其次,原车主需要承担车辆行政管理责任。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及各地方车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机动车的使用及管理责任由登记的车主承担。例如,机动车出现违法违章行为记录,如果没有明确的违法驾驶人,机动车的违法违章记录应由车主负责处理。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机动车相关违法违章记录,原车主办理有关车辆登记业务或者驾驶证业务有可能受到限制。如案例一中原车主A即存在此情况,目前,A也无法找到车辆及实际使用人,相关手续也无法办理,麻烦不小。

从买方的角度而言,未办理过户手续,其潜在的法律风险有:

首先,买方未能享有完全所有权,其权利存在瑕疵,存在被第三方主张物权权利的潜在法律风险。机动车作为特殊的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经过登记,否则对第三人不发生对抗效力。例如案例二中,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车辆损失赔偿的保险金受益人应当是登记的原车主C,虽然车辆最终已转移给A,但是,没有经过登记公示,所以对保险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只能将有关赔偿金支付给原车主C,那么现车主A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受到保护。据当事人讲,原车主C在外地,为A开委托书也不是很情愿,因此,C要求A另支付相关费用才为其办理委托手续。另外,如果银行D主张车辆抵押权,A的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A的风险是巨大的。

其次,买方在对车辆的日常管理中将受到诸多限制,比如为车辆办理年检手续,为车辆续投保险等事宜将受到限制。以成都为例,如果要为机动车办理年检手续,需要车主的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和交强险大单原件。如果你不是车主,又没有车主的身份证原件或者委托书,你要办理交强险投保手续和车辆年检手续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当你购买车辆后,需要找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年检手续时,因各种原因一时又难以找到原车主,因此可能给购买方带来利益损失与不便。

应对策略

从二手车市场交易情况来看,除了车贩子外,无论是二手车交易的卖方,还是买方,在车辆交易的同时,除了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对有关事宜进行具体约定外,都应当积极办理有关车辆的过户手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对于买方来说,在交易之前,除了对车辆本身的安全性能进行详细查看外,需要验证车辆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有违章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等情况。如存在权利瑕疵,比如车辆有抵押登记或者不是真正权利人处理车辆的情况,建议尽量不要购买。或者要求出卖人将相关抵押登记解除后再行交易。交易时,必须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对于卖方来说,最有效保护自己权利的方式就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从二手车卖方的角度,除了真正需要车辆的买方外,购买车辆的基本上是做二手车生意的车贩子。车贩子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往往要求原车主暂时不过户,等车贩子再次转手时再办理过户手续,将车辆转移给真正的购买方。这种情况下,原车主的风险不言而喻是比较大的。一旦车贩子失去联系,车辆又没有过户,原车主的利益将可能受到巨大损失。因此,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哪怕自己在价格上稍微让一步,也必须要求车贩子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取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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