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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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条件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

发布者:李绍一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2052人看过


合同的变更条件如下:


1、当事人在变更前已经签订了合同;
2、变更的内容,已经协商一致;
3、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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