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碰到很多案子,都是利用诉讼规则击败对手的,比如万柏林法院一个侵权纠纷,抓住对方证据不足、未申请证人在规定期限作证、未申请鉴定等,促使对方撤诉。又比如:晋源法院有一个案子对方没有提交原件,坚决不予质证;还是晋源法院,我方证据不足,被告律师可以不谈我方需要的案情,我方及时要求审判员直接向被告发问,真相大白后我方证据不足的问题得以摆脱,最终胜诉。所以,律师的开庭技巧非常关键,要在开庭前充分预估开庭要使用的策略。
淡然还有很多案子也要因势利导,发现不利于自己的东西也不能硬来,我在小店法院有个案子,被告没有别的证据欠原告二十万,败诉是肯定的,我经过协调把欠款调成十五万,又附加了一定的条件,利用原告不敢见被告的特点,在调解书中要被告亲自来拿钱,最后由于被告超期没拿钱,只给了原告五万这个案子就可以不给原告了,对于我代理的被告是非常不错的结果。
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就有各种不同的规则应用,例如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捕前,及时会见嫌疑人,向检察院批捕科提出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因为一旦批捕成立,再提交法律意见书就相对难更改了,当然这还要家属的及时委托与协助。
综上,当然律师的经验来自于多年办案的积累,才有临场的随机应变,好的律师除了认真严谨、最重要的就是爱学习和天赋,当然目前社会上靠关系、送礼吃饭的律师还是非常普遍的,虽然大环境没有完全改善,但是律师的基本功也必须要坚持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