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寅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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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剧普法 | 《我的前半生》告诉你:经济实力强不一定获得子女抚养权!

发布者:莫寅秋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417人看过

  《我的前半生》这部电视剧近期引爆荧屏。其中,在第13集罗子君为了夺回平儿的抚养权引发出了这些法律问题。

  在现实生活当中,经济实力强就一定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吗?

  大家对此可能会有一个误解,就是经济实力弱,特别是全职太太之类的,一定很难夺得子女的抚养权。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注意:第2点中“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大家一定要了解!

  所以从实践中看,父母一方是否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确实是法官裁判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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