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两被告系夫妻关系,其中丈夫一方对外欠债80万元。有丈夫的欠条,丈夫在因原告多次要债后,离家出走,联系不上。本律师代理的是被告女方。原告在河北法院立案后因证据不足撤诉处理,后在河西法院起诉。
办案过程及结果:
本案律师接到河西法院起诉后,及时提出管辖异议,直到该案在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出台,明显对该案,我的当事人是更有利的。首先指明欠款的真实性,其次指明欠款属于丈夫个人欠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从证据入手,妻子一方不应承担责任。 只有欠条,原告在两次起诉中陈述有矛盾的地方,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最后法院全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支持我方观点。
律师小结:
只有夫妻一方书写的欠条,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另一方不应承担责任,只有欠条,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转款的真实性,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欠款的。
陈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