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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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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跳单”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发布者:薛晗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3日|分类:债权债务 |526人看过

薛晗律师专业代理房产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离婚房产分割等房产案件。从业十余年,办理了大量房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

 

房屋买卖“跳单”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场景小王通过连连中介看房预要购买一套住房但是在支付了中介费后因为卖房人的原因导致交易没有完成中介退还了小王居间费用半年后小王通过其他中介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套住房第一个中介公司得知该消息要求小王支付中介费小王需要支付中介费用吗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965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律师解读

“跳单”的违约行为需要满足对条件中介公司的委托权限应当为独家代理中介公司提供房屋信息或成交机会并且积极履行媒介服务委托人利用该信息机会与出卖方私下成交或另行委托他人居间成交委托人是否存在逃避支付佣金的恶意

连连房地产公司并没有该套住房的独家代理小王也没有逃避支付佣金的恶意所以不构成恶意逃单的行为不需要支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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