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离婚时能否平均分割?
场景:李某和陈某结婚,婚前李某全款购买住房一套。婚后李某将陈某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几年后二人因为感情不和预要离婚,陈某想知道自己能否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获得该房产一半的产权。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师解读:
该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的时候,要具体考虑该房子购买的时间,支付价款、税费等情况。按照比例进行分配,而不是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