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蔚律师

  • 执业资质:1440420**********

  • 执业机构:广东海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开发商拒退临时定金,律师代理起诉后调解退还

发布者:梁嘉蔚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100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开发商拒退临时定金,律师代理起诉后调解退还


案情简述:

当事人于20193月与被告签订认购卡,支付了2万元临时定金,认购卡上载明“如沟通无法购买可退还”。数日后,因原告认为该房产未能完全符合原告的选房要求,原告告知被告不买该房并要求退还临时定金,被告拒绝退还。原告找到梁律师咨询,梁律师听取原告陈述、查看原告提供的书面证据后,认为原告有充分理由要求被告退还临时定金。原告委托后,梁律师依法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退还临时定金的意向,最终双方以调解方式结束了本次纠纷。

 

法律常识:

一般而言,购房定金在买方因个人原因不买的情况下是不能退还的,具体到本案,因双方在认购卡上有特殊约定。故被告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很快就决定调解退还定金。消费者在看房、购房时如签订认购合同,应看清相关条款及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签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