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开发商拒退临时定金,律师代理起诉后调解退还
案情简述:
当事人于2019年3月与被告签订认购卡,支付了2万元临时定金,认购卡上载明“如沟通无法购买可退还”。数日后,因原告认为该房产未能完全符合原告的选房要求,原告告知被告不买该房并要求退还临时定金,被告拒绝退还。原告找到梁律师咨询,梁律师听取原告陈述、查看原告提供的书面证据后,认为原告有充分理由要求被告退还临时定金。原告委托后,梁律师依法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退还临时定金的意向,最终双方以调解方式结束了本次纠纷。
法律常识:
一般而言,购房定金在买方因个人原因不买的情况下是不能退还的,具体到本案,因双方在认购卡上有特殊约定。故被告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很快就决定调解退还定金。消费者在看房、购房时如签订认购合同,应看清相关条款及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