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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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海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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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经营收益 法院依法判决需要支付

发布者:梁嘉蔚律师|时间:2017年11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47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要:

    我方当事人于2011年与被告签订《委托经营合同》,按约定原告购买的商铺由被告经营管理,被告应从2014年起支付经营收益,但被告一直没有支付,当事人到我所咨询,了解情况后认为诉讼可行性较大,当事人委托后律师按程序立案,开庭,最终取得理想的结果,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经营收益及违约金,我方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

律师分析:

   本案的合同约定明确,对相关经营收益及违约金均有相应明确条款,因此通过诉讼主张合法权益的可行性大,判决亦证明了这一点。

相关提醒:

    律师的作用并不只在于为当事人代理诉讼案件,有很多风险可以在签订合同阶段避免,但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导致日后产生纠纷时难以通过合同条款主张权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考虑委托律师审查合同相关条款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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