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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失利,委托律师上诉挽回损失?

发布者:梁嘉蔚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62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失利,委托律师上诉挽回损失


    案情:委托人与被上诉人经由第三人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第三人为被上诉人将商品送货至上诉人处,上诉人直接将货款向第三人支付,但第三人并未将货款转交给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因此起诉上诉人,请求法院判决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货款,上诉人在一审阶段既没有委托律师代理,也没有出庭答辩,只是将向第三人转账的凭证作为证据提交至法院,结果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需要向被上诉人支付货款,上诉人拿到一审判决后,才匆匆联系律师要求委托代理二审阶段,接受委托后,律师依法为上诉人提起上诉,最终将一审判决需支付的68291元降低至只需向被上诉人支付18291元,取得了令委托人满意的结果。

    要点:《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本案中,上诉人为第三人,被上诉人为委托人,上诉人在已经向受托人支付了部分货款的情况下,无需再向被上诉人支付全额货款。

    建议:当事人被起诉后,无论是否委托律师代理,都应该积极出庭应诉,若不出庭应诉,应受保护的权利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为“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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