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梅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威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股权激励合同纠纷法律顾问股权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公司经营权限怎样规定的

发布者:郑春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1日|分类:行政复议 |576人看过

一、公司经营权限怎样规定的


1、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注册资本等都由公司章程规定,我国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未对其作出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公司经营权限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决定,只要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法律承认其有效。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如何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所以需要确定经营范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

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

4、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无序状态。

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这个经营范围不是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或指定的,而是由公司自行确定的,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公司是法人,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在什么领域中从事经营活动有权自主决定,并在公司章程中对此作出规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